河北合同纠纷律师
一、河北合同纠纷律师
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企业之间的合作还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交易,都离不开合同的约束和保护。然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纠纷。这时候,找一位专业的河北合同纠纷律师将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
律师的作用
河北合同纠纷律师是专门处理与合同有关的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士。他们在这个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和咨询。
律师在合同纠纷中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法律咨询:律师能够解答您在合同纠纷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 合同审查:律师可以对您即将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的审查,确保其中的条款符合法律规定,保护您的权益。
- 纠纷调解:律师能够代表您进行与对方的协商和调解,争取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 法律代理:如果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律师可以代表您提起诉讼,并在法庭上为您辩护和维护合法权益。
- 合同修订:当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存在问题或需要变更时,律师可以帮助您进行合同的修订和修改。
无论是在哪个阶段,律师都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确保您在合同纠纷中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
为什么选择专业律师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选择一位专业的律师非常重要。以下是一些选择专业律师的理由:
- 专业知识:河北合同纠纷律师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纠纷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 法律技能:律师在法律技能方面经过专业培训和实践,能够熟练地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处理合同纠纷。
- 解决方案:专业律师能够为您提供多种解决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最合适的策略来解决合同纠纷。
- 法律风险:律师能够帮助您评估合同纠纷中的法律风险,避免因为不熟悉法律条款而导致更大的损失。
- 专业网络:专业律师通常拥有广泛的专业网络,可以借助其人脉关系为您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通过选择专业律师,您将能够获得更好的法律援助,提高解决合同纠纷的成功率。
合同纠纷案例
这里列举一些常见的合同纠纷案例,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合同纠纷的性质和解决方法: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中可能涉及租金、维修责任、违约金等问题。当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寻求律师援助解决纠纷。
- 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可能涉及工资、工时、福利待遇等问题。律师可以帮助员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寻求合法的解决办法。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中可能涉及工程质量、工期、款项支付等问题。律师可以协助各方解决纠纷,并维护建设工程的正常进行。
- 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可能涉及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问题。律师可以帮助借款人或出借人处理纠纷,并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 购房合同纠纷:购房合同纠纷可能涉及房产权属、商品房质量、退款等问题。律师可以协助购房者解决纠纷,并尽力维护购房者的权益。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合同纠纷案例,实际情况可能更加复杂和多样化。无论您碰到何种合同纠纷,都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
结语
在商业活动中,难免会遇到合同纠纷。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解决问题,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明智的选择。河北合同纠纷律师将能够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和支持,在合同纠纷中助您一臂之力。
二、土地合同纠纷哪个律师专业?
近年来,宅基地纠纷呈上升趋势。在农村,有邻居因宅基地失和,有兄弟因宅基地反目,甚至还有村民因宅基地纠纷杀人,由此带来的社会危害不容小觑。这类案件通常案情复杂,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审理难度较大,也对律师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王孟于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
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律师哪个专业?
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而股东要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责任后,才取得股权。而在实践中,因转让股权等问题产生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非常多。这类案件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审理难度较大,也对律师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孔帆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
四、河北合同纠纷律师价格
河北合同纠纷律师价格:如何选择合适的律师解决合同纠纷
在商业世界中,合同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当涉及合同纠纷时,找到一位经验丰富且价格合理的律师至关重要。相信每个企业和个人都希望能够凭借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解决这些问题,以便保护自己的权益。
河北是中国的一个重要经济区域,拥有众多的律师事务所。在选择合适的律师解决合同纠纷时,价格往往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今天,我们将探讨河北合同纠纷律师的价格以及如何选择价格合适的律师。
合同纠纷律师的收费方式
律师事务所通常会根据不同的案件性质和复杂程度,以及律师的经验和声誉来确定收费方式。以下是常见的合同纠纷律师的收费方式:
- 固定费用:一些律师事务所会根据案件的难度和工作量来确定一个固定的收费金额。
- 小时费用:律师事务所会根据律师为案件所花费的时间和努力来收费。
- 成功费用:在某些情况下,律师事务所可能会协商一定比例的赔偿作为成功费用。
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在收费上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选择合适的律师时,您应该了解他们的收费方式并与其进行谈判。
价格合理的律师如何选择
选择合适的律师是解决合同纠纷的关键。以下是一些选律师的建议:
- 经验和专业知识:确保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案例经验,并对相关法律有着深入的了解。
- 口碑和信誉:选择有良好口碑和信誉的律师能够增加案件成功的可能性。
- 价格透明:律师事务所应该提供清晰的价格结构和收费细则,避免隐含费用。
- 沟通和配合:律师应该能够与您进行良好的沟通,并配合您的需求和时间安排。
- 团队支持:在处理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时,律师事务所应该能够提供专业的团队支持。
综上所述,选择合适的律师不仅仅是关于价格,而是要考虑律师的经验、专业知识和信誉。价格合理的律师应该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并在案件解决过程中与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
河北合同纠纷律师价格的范围
河北地区的合同纠纷律师收费价格可能会有所不同,因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声誉和地理位置而异。在一般情况下,河北合同纠纷律师的价格范围大致如下:
- 简单案件:对于一些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律师可能会提供相对较低的收费,大约在1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之间。
- 一般案件:对于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律师的收费可能会在5000元至2万元人民币之间。
- 复杂案件:对于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律师的收费可能会超过2万元人民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价格仅供参考,具体的收费金额还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
与律师协商价格的重要性
在选择律师解决合同纠纷时,千万不要只考虑价格,而忽视了其他的重要因素。尽管价格是一个关键问题,但也不要因为低价格而牺牲了质量。
在与律师事务所谈判价格时,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 比较多个律师事务所:通过咨询多个律师事务所,了解他们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 协商灵活的收费方式:与律师事务所商讨采用固定费用、小时费用或成功费用中的哪一种收费方式,以便更好地满足您的需求。
- 合同明确价格:确保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了收费金额和收费方式,避免后续的纠纷。
通过与律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您可以获得价格合理且质量可信赖的合同纠纷律师。
结语
河北合同纠纷律师的价格是选择合适律师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通过了解不同的收费方式和价格范围,您可以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律师。在选择律师时,除了价格,还需要考虑其经验、专业知识、声誉和团队支持等因素。
请记住,价格合理的律师不仅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还能与您建立良好的沟通和配合关系,为您解决合同纠纷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五、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
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合同纠纷律师解读
作为维护合同法律权益的专业律师,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或解除等环节中,难免会面临各种法律纠纷。
合同纠纷涉及的领域广泛,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建筑工程、劳动合同、借款合同以及各类商业合同等。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错综复杂,往往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来协助解决纠纷。
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熟悉合同法律法规,了解司法实践,能够为客户迅速、高效地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他们将根据您的情况,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通过合法途径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合同纠纷解决途径
在合同纠纷解决过程中,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通常会采取以下途径之一:
- 和解:合同纠纷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解决纠纷并达成和解协议。
- 诉讼:当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将帮助您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 仲裁: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可以协助您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参与仲裁程序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合同纠纷律师的作用
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在解决合同纠纷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能够为您提供以下服务:
- 法律咨询: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将根据您的需求,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解答您在合同纠纷中遇到的问题。
- 案件调查:为了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会进行案件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为后续的法律争议解决打下基础。
- 文书起草:合同纠纷律师将根据案件需要,代为起草法律文书,确保法律程序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 庭审代理: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具备良好的辩护技巧和专业的庭审经验,可以为客户提供有效的诉讼代理服务。
- 法律风险评估:合同纠纷律师会全面评估您面临的法律风险,并为您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和防范措施。
选择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的原因
选择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的优势在于:
- 专业知识: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 高效解决:合同纠纷会给您带来诸多麻烦和经济损失,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将通过快速、高效的解决方式,尽量减少您的损失。
- 个性化服务: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针对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解决方案,满足您个性化的法律需求。
- 保密性: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将严格遵守法律职业道德,对您的个人信息和案件资料进行严格保密。
- 良好声誉: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以专业的素养和卓越的服务品质赢得了客户的认可和信赖。
寻找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
如果您面临合同纠纷问题,需要专业的法律协助和保护,请务必选择一位经验丰富、专业可靠的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以下是几个寻找律师的途径:
- 法律咨询机构:向当地的法律咨询机构咨询,他们会推荐合适的律师。
- 律师协会:咨询当地律师协会,他们会提供律师的相关信息。
- 亲友推荐:询问亲友是否有合适的律师推荐。
选择一位合适的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您的权益,解决法律纠纷带来的困扰。合同纠纷可能涉及较高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请不要犹豫,在纠纷发生时及早寻求法律帮助。
总之,天津河北合同纠纷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解决方案,为您解决合同纠纷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六、律师,合同纠纷案十万,律师怎样收费?
按照广东标准代理涉及到踩踩踩关系案件 在基础费用3000~10000元基础上,按争议标的分段累计收费5~10万元(含10万)加收10%按照你描述最少收费13000
七、股份转让合同纠纷哪个律师好?
近几年来,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日渐增多,争论的焦点集中体现在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同等条件的理解、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东资格等方面。这类案件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审理难度较大,也对律师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深圳的刘锦盛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
八、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哪个律师好?
股权转让纠纷是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中最常见的纠纷之一。这类案件通常案情复杂,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审理难度较大,也对律师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深圳的刘锦盛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
九、房屋赠与合同纠纷哪个律师专业??
一、赠与合同的定义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移转财产权利的合同、有名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单务合同、无偿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赠与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赠与的要约经承诺后,赠与合同成立。受要约人拒绝承诺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二、赠与合同的形式
(1)口头形式。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多用于小金额赠与。
(2)书面形式。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贵重物品或数额较大的赠与,多采用书面形式。
(3)公证形式。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形式的赠与合同效力优于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4)登记形式。合同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转移赠与财产而订立的赠与合同。不动产赠与、一些注册动产的赠与,其转移按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
裁判规则
实务要点一:
父母为子女婚后提供资金购买房产,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案例名称:李某、刘某塔、黄某华及刘某河民间借贷纠纷案
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9)京民申2635号
【争议点】
李某、刘某塔、黄某华及刘某河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三个阶段。在再审中,当事人就父母为子女婚后提供资金购买房产是借贷还是赠与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结合刘某塔与黄某华夫妻二人对赠与意思表示的否认,刘某河对借贷关系的认可,虽借条系刘某河一人出具,没有李某的签名,但各方当事人均认可涉案款项用于为刘某河与李某夫妻二人购买房屋,可以认定刘某塔与黄某华夫妻二人对借贷关系成立的举证证明责任已完成。李某否认上述借条或主张涉案款项系赠与,需提供足以反驳的证据予以证明,但李某并未提供足以反驳的相应证据如赠与合同或者协议。正如一审法院在判决理由中所称,“虽然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否则严重违背法律公平正义之理念。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并无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子女买房是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的观点,本院对此不持异议。考虑到涉案房屋的增值部分尚由刘某河与李某二人享有,从利益衡平的角度,一、二审法院支持二位长辈要求二人小辈返还借款及利息损失的处理结果,本院认为,并无不妥。
实务要点二:
当事人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方当事人实际取得涉案房屋产权证,但未支付购房款,主张双方系赠与合同关系,同时并未提交有效的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名称:董某因与胡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0)京01民终3286号
【争议点】
董某因与胡某房屋因买卖合同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两个阶段。在二审中,当事人就案涉房屋是赠与还是买卖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2017年8月16日,胡某与董某就涉案房屋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价款为1332800元,将涉案房屋卖给董某。2017年8月28日,董某依据买卖合同取得涉案房屋产权证,但董某至今未支付房款。现胡某以董某未支付房价款,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为由解除《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查明的事实,不排除胡某有将涉案房屋给予董某的想法,胡某未能证明实为遗赠抚养,董某亦未能证明涉案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即董某与胡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董某实际取得涉案房屋产权证,但是至今未支付购房款,且其不认可双方之间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故胡某现主张解除合同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董某提交的证据未能证明是赠与。董某关于涉案房屋为赠与的意见,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胡某以董某不支付房价款,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为由解除《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主张,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实务要点三:
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夫妻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依据“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单方撤销赠与。
案例名称:付某2、付某赠与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9)川民申6046号
【争议点】
付某2、付某因赠与合同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三个阶段。在再审中,当事人就付某2将婚前个人财产进行单方赠与以及案涉房屋赠与能否撤销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一款[对应《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之规定,付某2在离婚协议书中将案涉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并约定将案涉房屋赠与付某,属于自愿处分权利,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付某2在一审庭审中陈述订立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故付某2所持将婚前个人财产进行单方赠与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其次,在离婚协议书中,夫妻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内容构成一个整体,是“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书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房屋作为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部分,夫妻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依据《合同法》第186条第一款[ 对应《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单方撤销赠与,故付某2所持有权撤销赠与条款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至于付某2所持已尽到抚养义务、付某生活能得到充分保障等再审申请理由亦不能成立。
实务要点四:
夫妻双方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撤销房屋赠与的,子女以在一年前曾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抗辩父母撤销赠与超过一年的除斥期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名称:徐某玲与徐某启、任某芝撤销赠与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7)陕民再36号
【争议点】
徐某玲与徐某启、任某芝因撤销赠与合同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三个阶段。在再审中,当事人就案涉房屋赠与能否撤销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徐某玲为徐某启、任某芝的女儿,在父母年老病弱时应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徐某启、任某芝作为父母,亦可以随时向女儿徐某玲提出赡养要求。因徐某玲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013年6月徐某启、任某芝以徐某玲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诉请撤销房屋赠与合同,其请求撤销赠与合同并未超出法定除斥期间,二审判决撤销该赠与合同并无不当。徐某玲以其自2008年以后就不再与父母往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010年在其父母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时,其明确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为由,主张徐某启、任某芝请求撤销赠与合同超过法定除斥期间,本院不予支持。
实务要点五:
婚前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婚后将配偶登记为房屋共有人的,该行为构成夫妻间赠与。在婚前借款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出借人以赠与行为损害其债权为由要求撤销赠与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名称:高某峰与秦某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9)京02民终381号
【争议点】
高某峰与高某、秦某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两个阶段。在二审中,当事人就案涉房屋赠与能否撤销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高某峰主张高某在未清偿高某峰借款且无其他偿还保障的情况下,将涉案房屋份额赠与秦某,损害了高某峰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要求撤销高某将涉案房屋份额赠与秦某的行为。根据本案证据,高某在婚前因购买及装修涉案房屋向高某峰借款,双方之间形成借款法律关系,在高某与秦某登记结婚后,秦某被登记为涉案房屋的共同共有权人,但未支付对价,即高某峰所称高某将涉案房屋份额赠与秦某。据此,一审法院认定高某对高某峰负有债务,高某同意将秦某登记为涉案房屋的共同共有权人属于无偿转让其财产,并无不当。关于高某无偿转让财产是否对高某峰造成损害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 对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3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高某峰与高某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形成于高某与秦某结婚前,属于高某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相关借款用于购买和装修涉案房屋,而涉案房屋在高某与秦某结婚后,由高某与秦某共同居住使用。一审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认定高某对高某峰所负涉案债务系用于高某与秦某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应属高某与秦某夫妻共同债务,进而认定秦某被登记为涉案房屋的共同共有权人的行为并不会对高某峰的债权造成损害,并无不当。综上,一审法院认定高某峰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 小结 ·
房屋赠与多出现在亲属之间,包括夫妻之间的房屋赠与、父母与亲子间的房屋赠与。由于其与普通赠与相比,具有人身法与财产法的结合性,赠与动机具有独特的伦理性,导致此类的房屋赠与案件审理时必须兼具情理与法理。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房屋案件中,对于父母与亲子间的房屋赠与应注意以下几点:其一,父母为子女婚后提供资金购买房产,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其二,夫妻双方将其房屋赠与子女后,可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撤销赠与。子女以在一年以前曾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抗辩父母撤销赠与超过一年的除斥期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三,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同时当事人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书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房屋作为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部分,夫妻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其四,《离婚协议书》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后但并未办理过户至该子女名下的,即使已将房屋产权证书交予子女,赠与关系亦并未成立,子女对于该房产不享有所有权。
十、商铺转租合同纠纷哪个律师更专业?
一、店铺转让费退还义务的承担主体
实务中,偶见新承租人在提起退还转让费诉讼时,以承租方、而非转让方为被告。此时,法院偶见以“被告并非转让费的收取方”或者“转让方并非涉案的出租方”为由,驳回新承租人的诉请。下述,笔者从店铺转让主体、实务风险、风险规避方式三个角度分析承担退还转让费义务的主体。
(一)店铺转让主体
关于店铺转让过程中的转让主体,笔者简述实务中存在的其中两种情形:
1、转让主体为转租方
在转让主体为转租方的情况下,涉案店铺的整体租赁关系如下:(1)产权人与原承租人(即转租方)之间的租赁关系;(2)原承租人(即转租方)与新承租人之间的租赁(转租)关系以及店铺转让关系。
2、转让主体为退出租赁关系的原承租人
在转让主体为退出租赁关系的原承租人时,店铺的租赁关系事实上是通过解除“产权人与原承租人的租赁关系”,同时设立“产权人与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的店铺转让关系”的方式实现。
(二)退还转让费义务的承担主体
1、退还转让费义务的承担主体
就上述两种店铺转让主体而言,当转让主体为转租方时,新承租人以转租方为诉讼被告,诉请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解除、退还转让费等,从实体层面而言均无问题。
然而,当转让主体为退出租赁关系的原承租人时,则诉请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解除的被告和诉请退还转让费的被告则应该分别为出租方和转让方。
2、关于“转让主体为退出租赁关系的原承租人”时的法律风险分析
如上述所言,在已然退出租赁关系的原承租人(即转让方)的情形下,当新承租人诉请要求出租方退还转让费时,偶见法院以“诉讼主体并非转让费的收取方”或者“转让方并非涉案的出租方”为由,判决另案解决。
笔者猜测其中的原因之一有可能是因为原承租人为自然人且已然退出租赁关系,而新承租人在受让原承租人的租赁权时,未留存原承租人的身份信息复印件。故而,由于起诉方需要提供诉请被告的身份信息及身份证明文件,而起诉方并未留存,就只能直接以产权人(或转租方)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转让费。
有鉴于此,笔者建议,在原承租人(即转让方)退出租赁关系的店铺转让过程中,受让方(即新承租人)应当留存原承租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免后续产生纠纷时,受让方(即新承租人)陷入被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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