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打架被判刑,目前缓刑中,能否报考军队文职?
一、父亲因打架被判刑,目前缓刑中,能否报考军队文职?
通常情况部队的政审是要求直系亲属不能判处刑事处罚的,缓刑虽然不是刑罚的一种但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允许的。你问的这个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而是军队对于具体文职人员的政审要求问题,建议去联系具体的政审机关询问。
二、判刑之后多久可以知道缓刑?
没有了,都判决完毕了,怎么还会出现缓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三、判刑缓刑政审能通过吗?
只要判处缓刑,政审是不能通过的
四、合同纠纷案例判刑标准?
诈骗的话会比较重,判刑为刑事加罚金
五、判刑半年和缓刑半年的区别?
判刑半年,从犯罪人第一次被正式拘留开始计算刑期,收监服刑,也有的就在看守所服完剩余刑期。
缓刑半年,是从犯罪人宣判之日起解除关押,缓刑从宣判之日起计算,在缓刑期内,犯罪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期满便认为犯罪人服完刑罚。所以判刑半年与缓刑半年的区别就在于一个继续关押,一个解除关押,释放回家。
六、判刑后又缓刑是怎么算的?
缓刑的考验期怎样计算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七、缓刑人员能否购买社保?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意味着没有执行法院所判处的徒刑,而是给予了当事人一个考验期,如果考验期满没有再触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可以解除徒刑,缓刑如果没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那么当事人可以继续享受公民的权利。而判刑后执行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就意味着已经执行了法院判处的徒刑,当事人不再享受公民的权利。
所以根据缓刑判决的附加刑来判断是否可以正常缴纳社保。
八、被判缓刑能否做律师?
一个被判过刑的人(缓刑) 是不可以当律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18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九、缓刑期间犯事能否再次判缓刑,或拘役?
因为行贿被判缓刑,在缓刑期间又行贿,属于累犯,不能再判缓刑。
《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十、判刑半年缓刑1年是甚么意思?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判刑一年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意思。缓刑两年:对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处罚结果两年内暂不执行,由特定机构对罪犯两年内的表现进行考察,决定是否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如果在两年内没有犯新罪或者查出其他罪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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